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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力解基层财力困难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3
去年,省级财政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筹措资金19.16亿元,集中用于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和原木特产税、补助困难乡镇和村级办公经费等支出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保证了基层财政的正常运转。
  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全面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一系列农村税费改革措施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与此同时,乡镇财政却出现了困难。农村税费改革前,福建全省绝大多数乡镇主要依靠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维持正常的机构运转,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乡镇财政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被取消,据测算,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后,福建全省各级减少财政收入25亿元。
  为了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更好地服务“三农”,福建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省级财政在本级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做好转移支付工作。一是集中财力全力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仅去年就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4.2亿元,安排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原木特产税4亿元,安排补助困难乡镇0.4亿元,安排补助村级办公经费0.56亿元;二是加快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办法。除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和跨县域建设项目外,省直各部门对各类专项补助只规定使用范围,由县(市)政府在规定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具体项目,增强县(市)财政的自主理财能力; 三是对困难地方适当加大倾斜力度,去年省级财政对福建全省415个困难乡镇,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并大幅提高村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个村办公经费最低补助2000元提高到7000元,3000人以上的大村,补助提高到8000元,而且明确提出,省对县市一般转移支付补助一定5年不变。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使基层财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为了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省级财政还针对县乡政府债务负担重的问题,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及时将周转金债权下放,对省转移支付补助县(市)和原国定、省定贫困县及经济欠发达县的债权全部下放,其余县(市)的债权90%下放。通过这一调整,直接减轻市县债务负担18亿元,进而减轻乡镇的债务负担。省财政部门还积极争取中央“三奖一补”政策支持,即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收入,以及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的给予奖励;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补助。通过努力,福建全省共有29个县被中央列为奖补对象,还有11个县被中央列为产粮大县。
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表示,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效保证了基层财政的正常运转,对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要根本解决基层财政困难问题,关键还在于发展县域经济,培养和壮大财源,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农村教育、卫生、文化、水利、农业技术推广等各项投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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