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日召开的福建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暨表彰会上获悉,去年福建省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至此,5年来福建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人员245.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1.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
据统计,2005年,福建全省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5万本,2.5万名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830万元;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2.3万人,转移就业35万人,就业率达80%;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和86个县(市、区)建成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劳动力市场。
至去年底,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员工16.2万人,比2004年增加9.4万人,派遣员工中下岗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比例为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