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昨日对外宣布,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招报名时间为2006年1月6日至10日。
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
高水平运动员及报考文科或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报考文科、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除可报考本类别院校(专业)外,还可分别兼报文史类与理工类的其他院校(专业)。
据悉,在福建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报名。除省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的考生,须同时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福建省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