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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教学成果奖励机制启动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48
记者昨天了解到,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福建省教育厅已经启动了200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将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是教育战线惟一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号称国家三大奖之一,是高等教育系统对教学工作最高层次的奖励。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或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200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设特等奖5项,奖金8万元;一等奖35项,奖金5万元;二等奖60项,奖金2万元。并将从获2005年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37项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据了解,此次评审奖励工作将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时,将优先考虑边远地区高校以及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取得的成果。另外,为做好200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省教育厅组织制订了《200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了200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学科评审组和200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会下设200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具体组织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省教育厅将在形式审核和学科组评议的基础上,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据悉,对获奖成果,教育厅将授予主要完成单位奖状,主要完成人奖章、证书和奖金;获奖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同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将由推荐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其获奖成果的等级,经省教育厅批准撤消奖励,收回证书、奖章、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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