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的统一安排,从2004年12月23日开始,中央九大媒体及福建“一报两台”将集中对原三明市消防支队将乐县一中队一班班长郑忠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今天,各新闻媒体(网站)已派出记者赴将乐县进行实地采访。
中央新闻媒体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和公安部网站“中国警务报道”,地方媒体包括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和福建人民广播电台。
郑忠华1999年12月入伍以来,牢记职责,认真学习,刻苦训练,练就了过硬本领,培养了优良作风,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57次,抢救遇险群众21人,荣立三等功1次,被评为优秀士兵1次,受嘉奖3次,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2004年7月7日,将乐县普降暴雨,山洪暴发,6名群众被洪水围困,郑忠华同志主动请缨,置个人生死于度外,沉着冷静地将6名群众一一抢救上岸,自己却被汹涌的洪水卷走,献出了宝贵的生命。11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追授郑忠华“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并号召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