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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未经审批办社会培训将被处罚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3
近年来,一些未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社会培训机构,擅自开设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班,向社会公开招生。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12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对这种现象进行处罚。
  新颁布的《条例》规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从本月开始,如果再出现未经审批开办社会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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