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许多农民期盼着能和城里人一样,生病也能享受“医保”。这一愿望如今已在泉州安溪县、龙岩新罗区、厦门同安区等福建省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区)率先变为现实。
今年7月,安溪县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城厢镇礅坂村村民洪淑丽和虎邱镇湖西村村民廖水仙已经感受到这一互助共济保障制度带来的好处。数月前,洪淑丽由于走路时不慎摔倒导致椎间孔压缩性骨折,住院期间先后支付医药费2万多元;廖水仙因为患上急性尿潴留、膀胱结石,到医院接受治疗花费近5000元。经过审核,最后他们分别获得4600多元和近200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补助。领取补助款时,他们的脸上笑开了花。
为支持安溪县、新罗区、同安区三县区进行试点,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制定并下发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政策,给予每位自愿参保的农民以财政补贴。今年福建全省各级财政共拿出专项补助经费1910.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60万元。在积极的财政补贴政策刺激下,截至10月底,3个试点县(区)已有近七成的农民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总数达到101.35万人,其中4464名农民已经受益,累计获得补助297.6万元。
近年来,福建省财政部门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预算安排。2004年,福建全省年初预算安排重大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5.2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74.3%,并着力将资金重点投向贫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等城乡困难群体,初步构建起一个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应保尽保。今年1至9月,福建全省已累计发放城乡低保救济金3.61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2.54亿元,确保福建全省纳入保障范围的95.5万名低保户都能按时足额地领取低保金。
——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今年1至9月,福建全省财政预算支出国有企业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和再就业资金近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2%。
——改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征管模式,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确保60余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10多万名下岗职工失有所助。省财政厅社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省级财政预算共安排企业养老金补贴支出1.28亿元,已下达失业保险调剂金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