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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2月3日圆满结束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19
历时四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2月3日结束。
  会议由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锡太主持,副主任张家坤、洪华生、黄贤模、林强、谢先文和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李川、省法院院长陈旭和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5年1月17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7天,并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有7项内容(详见《决定》)。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福建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福州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关于许可依法逮捕涉嫌受贿犯罪的省十届人大代表李知文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贾锡太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说,现在离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只有一个半月时间了,我们一定要在福建省委的领导下,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刚刚召开的福建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加强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召开。
  会议闭幕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分别由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向会议所作的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更好地办理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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