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漳州检验检疫局获悉:美国商务部于9月3日发布通告,对福建裕兴果蔬开发有限公司出口美国的蘑菇罐头产品征收3.92%的低关税。至此,福建裕兴果蔬开发有限公司经过近5年的艰苦努力,终于获得对美蘑菇罐头反倾销案的胜诉。据悉,此次反倾销案中胜诉的中国企业只有两家,裕兴公司是福建省唯一的胜诉企业。
1999年,美国罐头行业公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指控,指责中国蘑菇罐头出口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美国市场倾销蘑菇罐头。从1999年开始,美国对所有的中国蘑菇罐头企业增加了反倾销税。国内10多家相关企业大多没有及时应诉,分别被判以40%至100%的高税率。
针对指控,裕兴公司在中粮集团的支持下,连续3年提出应诉,迫使美国商务部进行反倾销调查,依法取得应诉期间对美出口免征反倾销税。今年年初,按美国法律,对中国蘑菇罐头的反倾销案即将满5年,将再次提起“日落复审”。裕兴公司抓住这一机遇,第4次主动提出上诉,在应诉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先后通过了ISO9001和HACCP国际认证。美方专门派员到漳州进行了实地调查,裕兴公司的出色管理让美方调查人员无可挑剔。这些因素为裕兴公司最终胜诉打下了良好基础。
胜诉之后,裕兴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打‘洋官司’,是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一堂必修课。洋官司并不可怕,关键在于要熟悉国际规则和各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历了这次市场“生死考验”后,裕兴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反倾销应对小组”,以便快捷地了解国际市场上的变化,随时调整价格策略,避免成为“反倾销”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