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大了解到,人们关注的《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草稿)立法听证会,将于8月5日上午如期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二层大厅举行。
7月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福建省各主要媒体上刊登了关于举行“消法”实施办法立法听证会公告,引起消费者、经营者的广泛关注。截至公告规定的时间,先后有96位公民打电话报名参与听证。他们中,有经历过投诉后被“踢皮球”的无奈消费者,有处理过消费纠纷诉讼案件的律师和专家学者,还有大学生、退休老干部、企业代表、超市售后服务负责人、医务工作者、行业协会代表等。
从报名者拟陈述的内容看,准备反映日常消费生活中遭受各类侵权、提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较多;在四个听证议题中,“医疗服务、教育培训是否纳入实施办法调整范围”反映较为强烈。
为了让各种意见的代表能充分地在听证会上表达看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与一些报名者进行了个别沟通,进一步听取他们各自拟阐述的意见。在这基础上,会议组织者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及支持、反对意见对等的原则,认真进行遴选,最后确定20名陈述人和由各界人士组成的旁听人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