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2日召开的福建省国税局成立十周年纪念大会上了解到,福建省国税系统十年来为国聚财成绩斐然,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2219.2亿元,年均增长18.2%,减免退税562亿元,并通过组织财政收入、调控宏观经济等职能,成为福建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力。
十年来,福建全省国税系统共完成国税总收入2219.2亿元,年均增收37.4亿元,年均增长18.2%,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收入总量从全国第16位跃居第9位。近几年更是实现了国税收入的“三级跳”:2000年突破200亿元,2001年突破300亿元,2003年突破400亿元。国税收入占GDP比重从1994年的5.74%上升到2003年的8.2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57.8%提高到60%,综合比重达到56.2%。十年来共办理税收减免、退税562.6亿元,年均增长19.9%。共办理外贸出口免抵退税451.2亿元,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福建省外贸出口连年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