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哈尔滨大中药业生产的蓝金组合(异维A酸胶丸)处方药在福建省内各大媒体的广告,这是福建省工商局实行违法广告警示制度以来,向各新闻媒介单位发出的第一号广告违法警示公告。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蓝金组合的广告正是违反了这一规定。据福建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在遇到以下六种情形时,将制发广告违法警示公告:部分新闻媒体已出现严重违法广告内容,且有扩散趋势,必须立即予以制止的;特定时期各媒体发布广告时存在的共同问题,必须予以纠正的;广告发布实践中出现易误导公众的热点问题,必须揭示真相、引导公众的;受理投诉、举报或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危害性大、影响面广,必须予以警示的;根据上级文件、相关部门函告,应当予以警示的;广告监管部门认为应当警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