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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座谈会在榕召开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59
7月30日,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农经委和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召开宣传、贯彻《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座谈会。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德淦,副省长刘德章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就渔港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渔港投资多元化机制,渔港经营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渔船建造管理,渔船报废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以及海滩救助机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确立渔港投资主体法律地位,渔港经营许可和有偿使用等规范在全国同类地方性法规立法属第一家。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执法,加强监督,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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