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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结束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84
历时四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7月22日下午闭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锡太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家坤、洪华生、黄贤模、林强、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陈芸、省法院院长陈旭和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修订)》;福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福州市广播电视设施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的决定。
  会议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3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同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在初步审查报告中所提出的意见。会议要求省政府继续落实《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福建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的决议》,加强财政收入征管,改进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推进财政改革。高度重视预算细化和县乡债务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监督,认真落实有关问题的整改,不断改进预决算工作。
  会议还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审判人员名单,任命邱宝建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通过任免检察人员名单,任命郑隆松、李伟、陈木金、陈鸿(女)、蔡金云(女)、黄世斌、刘小龙为省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林昌增、邵连益、鲁兴福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2日上午和下午全体会议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村路网建设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关于2003年省本级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关于2003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3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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