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教育厅联合发出《致福建全省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希望各位家长在暑假期间务必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保护。
信中要求各位家长认真做好未成年子女的暑期安全教育和保护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要严密关注未成年子女假日期间的去向,教育未成年子女外出要注意交通安全。
信中还指出,中小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外出活动,不搭乘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船。不玩火、不玩烟花爆竹,不参加有危险的活动。不吃“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同时,教育子女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多读书,读好书。严禁赌博、酗酒、看任何有害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等,严禁到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