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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转发国办通知,要求确保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33
日前,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消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确保到9月1日,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2003年同期水平。
  今年福建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数量继续大幅增长,总量突破13万人,比2003年增长约26%。为此,省政府要求继续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在就业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的经费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制定具体措施,降低贷款门槛,简化手续;启动“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八闽贫困地区计划”,鼓励、支持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和福建省贫困地区。高校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评估标准和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高校面向社会需求办学;高职院校可根据本校的专业特点,成立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毕业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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