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从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目前福建省已建立司法所983个,占福建省1109个乡镇(街道)总数的88%,并有603个司法所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占福建省已建司法所总数的61%。今年内福建省将使80%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到2005年底前争取全部达标。
近年来,福建省各地司法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仅2003年就举办法律讲座1.1万多场,“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待来电来访21万多人次,提供上门服务6400多次,提供法律援助3800多件,解决纠纷1.8万多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600多万元。2003年至今,福建省司法所直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3万多件。
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参加了座谈会。胡泽君指出,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履行法定职能,积极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