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只要凭借一张身份证明,就可以在福建省申办个私企业了;如果注册资金一时不能全部到位,你可以先申领执照,3年之内陆续补齐即可……昨日开始在福建全省正式施行的《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和服务福建福建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这些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若干意见》共35条款,在三个方面有较大突破:一是降低了准入门槛: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二是优化了服务措施:主体资格保留期由半年延长为一年;鼓励以无形资产投资,放宽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比例。三是提高了办事效率,延长企业年检时间,由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延长到5月30日。
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告诉记者,这次出台的《若干意见》,是福建省工商局从企业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降低门槛,减少审批环节,能少则少,能减则减;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需要,采取更加有效、更加直接、更加便利的措施服务企业,使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