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10日,福建省全国政协委员听取了全国政协秘书长郑万通所做的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并在各界别参加了讨论和审议。
委员们表示,对人民政协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对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陈修茂委员说,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协工作的指导思想写入章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写入章程,意义非常重大。
王仁杰委员认为,本次对人民政协章程的修改是积极、稳妥的。政协的工作需要创新,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种程序,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杨春时委员说,政协章程的修改更有利于发挥政协的作用,对政协委员行使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三项职能,都作了很具体的规定,对委员的要求更高了、更具体了。
陈联合委员认为,本次章程的修改,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更广泛地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作用,体现了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