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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代表团认真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54
3月8日、9日,人大福建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宪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认为,在保持宪法稳定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使宪法更加完善,是十分必要的。代表们表示完全拥护修改宪法,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
  卢展工代表说,王兆国副委员长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深刻阐明了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这次修宪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修宪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由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二是充分发扬民主,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广泛听取意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依照修宪的特别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修宪的内容,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分体现了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对实践证明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内容进行修改,十分必要,非常及时。我完全拥护、完全同意宪法修正案(草案)及其说明,并将投下神圣一票。
  代表林兆枢、陈光毅、黄瑞霖、黄小晶、张家坤、王建双、施性谋、陈章良、冯玉兰、赖爱光、林强等说,这次修宪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继承和发展的统一、讲法和讲政治的统一、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统一。他们说,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十分必要。我国有13亿人口,绝不能搞政治多元化,只能确立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增加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关于统一战线、土地征用、非公有制经济、尊重和保障人权、社会保障等内容,符合现阶段国情,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代表张昌平、练知轩、谢联辉、叶继革、郑道溪、何锦龙、徐谦、刘赐贵、郑霜高、曾金凤、林群、张秀娟、林哲龙、徐承云、钟梅允在发言时说,这次修宪体现了政治文明的丰富内涵,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和与国际接轨的勇气。
  代表华福周、苏文金、高翔、周金伙、陈福胜、陆志华、邓力平、薛国强、朱淑芳、魏可镁、施作霖说,这次修宪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既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也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监督。欧阳元和代表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给广大职工吃了定心丸。
  林兆枢代表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有利于增强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赖桂勇、张华安、陈晓萍、曾静萍、帅金高、李春兴、许金和代表说,这次修宪体现了尊重民主、尊重人权、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财富的精神。罗蜀榕、章联生代表在发言中说,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适用范围更宽,为应对各种紧急状态提供宪法依据。
  詹毅代表说,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并列表述。在修改说明中劳动者与建设者是递进关系,但草案表述不明确,建议将其改为“包括全体劳动者和其他阶层的社会主义建设者”。赖爱光、王晶代表说,建议将修正案中的“个体、私营经济”改为“民营经济”。冯玉兰、黄双月、李跃民、楷清海、巫秀美、张书华还说,修宪通过后,全国人大要抓紧开展与修改内容有关的立法工作,切实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戴仲川、苏文金、陈慧珠、黄泰康、李必成、康飚代表也说,修宪通过后,要抓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确保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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