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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25
12月30日下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贾锡太、黄贤模、林强、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立法工作者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确定的立法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一样适用于我们的地方立法工作,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会议对福建省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地方立法工作;要把立法当作常委会的首要任务,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立法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要以民为本,着眼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防止“法繁扰民”。
  会议提出,适当调整福建省五年立法规划,认真制定福建省明年的地方立法计划。要突出重点,把适应和促进福建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迫切需要的、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法规项目列入立法计划。选择的项目应当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福建全省大局。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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