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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年强制推行工伤保险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83
外来务工人员进城打工,最担心两桩事,一是遭遇恶意欠薪,二是碰上工伤事故。特别是出现工伤意外后,许多企业主往往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或拖延支付工伤赔偿。根据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将陆续在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制度,为此,福建省还拟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有望于年内出台。
  与1996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相比,国务院颁布的新《条例》亮点纷呈,特别是在保护工伤职工权益方面有了不少突破:企业职工无论是否参保,工伤受害者都可平等地享受到工伤待遇;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可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采取举证倒置原则,如果职工或其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采取“以支定收”的原则,建立储备金制度用于地区间的统筹,储备金不足的由政府垫付。
  福建省在推进工伤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可以说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1991年我国开始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全国7个试点县(市、区)中,福建省将乐、霞浦就占了两席;至1994年福建省已有近半数的县市施行了工伤保险制度。然而,截至今年6月底,福建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仅为173.83万人,明显少于养老保险228.53万和医疗保险234.6万的参保人数。其中的问题在于大量个体私营企业仍游离在外,以泉州为例,全市共有各类企业10万余家,但参保人数仅为7万多人。
  针对这一具体情况,《条例》作出明确规定,将工伤保险的覆盖面扩大至所有的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因此,从明年起福建省将依法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制度,今后的扩面重点放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据有关人士保守测算,如果工伤保险制度最终能够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福建省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应该至少在600万人以上,跃居五大社会保险之首。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为福建省工伤保险制度的铺开提供了新的契机,但全覆盖的目标却不会因此一蹴而就。当前制约福建省工伤保险推进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其一,行政管理体制混乱,业务经办队伍薄弱。长期以来工伤保险一直没有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专司其职,有的依附于医保、劳资部门,有的依附于仲裁部门,有的地方甚至直接委托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务站代管。其二,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企业主抱有抵触心理。但事实上,工伤保险不仅是保护工伤职工的“安全网”,也是帮助企业应对突发风险的“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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