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开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民营资本终于可以单独参与图书的总发行与批发业务。也就是说,出版物市场终于向民营资本敞开了大门。
对此,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该局将从即日起接受民营资本进入出版物总发行、批发行业的申请
。今后,福建省民营发行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资格条件,自主选择所能从事的发行业务。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将打破原有的批发执照资源的限制,将引发新一轮市场洗牌。同时,福建民营书业在松绑的同时,也将迎来更大的竞争和挑战。
准入门槛大幅提高
“福建省现在共有民营图书批发企业86家,由于它们都是以前申请的,所以门槛不是很高,注册资金有50万元就可以了。而9月1日以后,要想进入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领域,没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就很难跨过这个门槛。”省新闻出版局社会管理处林处长对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以前从事图书批发业务,只要求有相应的主办、主管单位,而没有资金等方面的具体要求。1999年发布施行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对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单位设的门槛是:“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等。而新规定则在从业准入方面大大提高了门槛,对从业人员的资格、经营场所的面积都有相应要求,而且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200万元。而如果要做总发行单位,注册资金更不能少于2000万元。记者了解到,新规定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例如,福建省最大的民营图书经营企业越洋图书文化城原来注册资金是1000万元,只是新规定要求出版物总发行单位注册资金标准的一半,而福州其余那些大大小小的民营书店,注册资金更是无法和国有大图书批发企业相提并论。
福建省图书批发行业的老大———省新华书店表示,对欲走上台面与其竞争的民营图书企业来说,资金问题是最不容忽视的问题。他们认为,民营书企机制灵活,不可小觑。如果解决了资金问题的话,他们将成为有力的竞争对手,对此,国有图书批发企业将不会坐视不管,而将全力应对。民营书企图谋做强
记者了解到,在出版物发行体系方面,福建省除了传统的新华书店外,集体、个体发行体系等被称为所谓的“二渠道”。经过多年的发展,“二渠道”已有相当实力。例如,在书报刊发行网点中,民营书店、书报亭等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做书刊批发的民营企业也不胜枚举。
但是,整体实力不弱的民营图书发行业由于受到政策等诸多限制,基本上都是散兵游勇,企业数量虽多,个体实力却普遍不强,至今未出现能在图书发行市场上呼风唤雨的发行“航母”,根本无法和新华书店这个“老大”抗衡。据悉,福建省一些中等民营书商的年销售额一般在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规模小、经营散、实力弱的结构已经严重制约了民营图书发行业的规模拓展。
“我们感觉自己可以正大光明地全力发展了!”多家民营书企的老总对记者表示,民营发行企业得到出版物的国内总发行权及批发权,将减少图书流通环节,提升发行企业的利润,将吸引更多资本,民营发行业最终将获得做大做强的契机。据了解,目前,福州市已有几家民营图书分销企业表示出有向管理部门申请出版物批发权的意向。省新闻出版局也将按照新政策的规定,为符合相关资格的民营分销企业核发新的经营执照。
此外,以越洋图书城为代表的一些民营图书企业已经表示,将在新规施行后,增加企业的注册资金,以达到新规定对总发行单位在资金上的要求。
福建省发行业迎来大整合
民营资本进入图书批发市场,对福建省图书市场会带来什么影响呢?省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士认为,此项政策的出台对福建省众多民营图书发行企业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是出版业开放和国外资本大规模进入前,图书发行市场的一次提前练兵。
同时,通过吸引更多的优良资产和负责任的经营主体参与福建省的出版物市场的竞争,有利于福建省的出版物发行产业提高竞争力。(本报记者江海)链接一出版物总发行权和批发权
出版物总发行权和批发权即俗称的图书一级批发权和二级批发权。一级批发(即总批发、总经销)是指图书印制完成后统一归某个出版单位或发行单位承担发行的总责,二级批发则指发行单位再从一级批发单位处取得某个地区的图书发行权。
以前,一级批发权只有新华书店总店和邮政总局以及经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国有有关机构获得;二级批发权开放到集体所有制企业,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民营资本很难进入,或是无法名正言顺地进入。链接二新规定提高准入门槛
■申请出版物总发行权的企业,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0万元,经营场所面积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
■做图书批发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做图书连锁的企业,地区连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全国连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都要求有10个以上的直营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