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0日,福建全省14813个村委会已有14388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8月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对恶势力干扰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要依法严惩。
据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级换届选举指导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什么问题突出就帮助解决什么问题,逐村落实工作措施。对个别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群众意见大的村,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说明情况,进行正确疏导,以利于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情况复杂、内部矛盾尖锐、长期未能解决的村,县、乡换届选举指导组和民政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挂点包村,进一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村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化解矛盾,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对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惩,维护换届选举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通知》规定,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的村,各地要组织和指导其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设置下属工作机构,健全村民小组,组建村务监督小组,建立起一套村委会干部权力的约束机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健全“两公开一监督”和村民评议干部制度,做到村务公开、村财公开,巩固和扩大换届选举的成果。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县、乡(镇)政府民政部门要监督上一届村委会按规定在选举工作结束后的10天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对拒不移交的,由有关部门负责追缴,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