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加强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福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通知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起用一个月时间,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昨天,省建设厅为此召开福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内的工程以及县城以下乡镇的厂房、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建筑工程。要把蓄意逃避监管、非法占地、违反规划、不遵守法定基建程序的违法工程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对未遵守法定基建程序已建成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尤其对坐落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当地政府必须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并对人员妥善安置后,将该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对违反基建程序或存在隐患的在建工程,应当责令立即停建,进行整改。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登记造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对本地区发生的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严厉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大检查举报电话:0591-7616156、7613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