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来,福建省工商局相继在各地查处捣毁了一批“黑心棉”制售窝点。为实现长效管理,6月27日,福建省工商局发出《关于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大对制售“黑心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通知》,从机制上对打击“黑心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从事“黑心棉”制售及相关违法经营者,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外,还要采取信用管理措施,充分利用目前社会普遍关注信用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机,通过信用记录、信用警示、信用信息披露、信用奖惩、准入限制、舆论监督等手段,实现标本兼治。
通知规定,对不按规定处理可能被用于制售“黑心棉”的禁止使用材料的生产经营者,责令停业整顿,信用等级评定为“不良”,列入警示名单;对旧货收购经营者违法经营禁止使用材料的,责令停业整顿,信用等级评定为“不良”,列入警示名单;对明知用于制售“黑心棉”而将禁止使用材料销售,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披露。通知还规定了对制售“黑心棉”经营者的具体处罚条令。通知要求各地启动“黑心棉”查处信息披露制度,对危害较大、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被吊销执照或取缔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无照行为人,定期集中统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