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日前发布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今后福建省境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都必须实施成本监审。未经成本监审,经营者将不得制定或调整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成本监审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者的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被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重要商品(如水、电、能源等)和服务(如重要交通运输、电信业务、旅游景点等),在制定、调整价格时,都要根据规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
经营者在制定、调整价格时,首先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机构提交定调价商品或服务的成本申请报告及相关的成本资料;成本监审机构通过对其成本、费用进行调查、审核和测算后,出具成本审核结论报告,并以此报告作为制定、调整价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