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有关方面得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以来,福建省重视和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采取针对性措施,减少工业垃圾的排放量。去年福建全省工业固废年产生量413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达1574.9万吨,已占38.1%。
福建省制定实施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和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目前,福建省综合利用的工业废渣有粉煤灰(渣)、废塑料等30多种,综合利用产品涉及4个行业15大类20多个品种;重点开发了一批大用量、低成本、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技术。其中,福州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高。2002年福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93.5%,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