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工作重点落实——
三项规定,领导干部行为硬约束
本报讯从省纪委四次全会获悉,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方面,今年福建省将重点抓以下三项规定的落实:一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对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国企领导自律新规——
“五不准”,划出国企当家人禁区
本报讯省纪委四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五不准”的新要求。
这“五不准”是: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新立案件5200件——
经济领域,仍是防腐重中之重
本报讯2002年,福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963件(次);新立案件5200件,其中县(处)级干部案件111件111人,厅级干部9件9人;结销案件509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0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8人,厅级干部12人。通过查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9亿元。福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40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48件;福建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经济犯罪案件736件906人,在生效判决中,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24人。
据了解,去年福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注重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产权交易等领域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权钱交易案件,以及党员干部经济违纪违法行为。在福建全省新立案件中,经济类案件占46.8%。二是积极参与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在政权机关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三是密切配合政法机关严肃查处执纪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案件,注意发现和查处执法不公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禁止送收“红包”——
今年两节,9561人上交礼金60多万
本报讯福建省通过连续四年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普遍增强。去年福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送收“红包”案件259件261人,与2001年的325件相比下降20.31%。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福建全省共有9561人(次)主动上交礼金611472元,礼品1000件。
福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拓宽信访渠道,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两节”期间共受理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76件,查实62件,处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1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