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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批公职律师在厦上岗

来自: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02
作为福建省惟一的公职律师制度试点城市,厦门市49名公职律师25日上午获省司法厅颁发《公职律师执业证书》,正式从事公职律师工作。据了解,这是全国第四批、福建全省首批产生的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又称政府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供职于政府部门,不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专门办理政府部门法律事务的律师。公职律师主要职责包括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修改,代理政府部门参与诉讼、仲裁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处理政府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厦门市公职律师的报名工作从去年8月开始,共有78人报名,最终确定为49人,他们分别来自市政府和海关、工商、税务、司法等21个行政部门,大多从事政府法制工作。
  据了解,当前政府机关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事务,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律师队伍来提供法律服务。而我国目前除了军队律师之外,普遍只有社会执业律师一种形式,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可以逐步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提高政府法制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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