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中共福建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发出通知。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福建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通知要求:
一、群策群力,想方设法帮助困难群众过好节日。
“两节”前,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要广泛开展“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活动,慰问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受灾群众、贫困户和五保户;慰问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离退休老同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要切实落实对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要深入扎实地做好各项社会保障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快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问题。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满腔热情地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援助;要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在春节前发放到灾民和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帮互助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过好“两节”。
二、精心组织,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进一步搞好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三、严密防范,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
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特别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要认真做好“春运”工作,确保旅客顺利安全返乡过节。
四、盯紧抓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经济工作。
要把明年的财政预算安排好,各项收入任务在春节前必须下达到基层征收单位,从年初开始就要按序时进度依法组织收入。充分发挥福建省“侨”的优势,抓住港澳台胞和国外华人、华侨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加强联系与沟通,让他们为家乡的建设献计献策。积极拓展假日旅游工作,丰富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活。
五、厉行节约,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党政机关一律不搞相互拜年活动,到基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以公款吃喝娱乐,严禁收受有关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等。禁止利用过节突击发钱。国有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更要精打细算,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解决企业生产和职工的生活急需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坚决予以查处。
六、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