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日前省军区参谋长朱光泉就征兵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今年征兵起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今冬征兵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走访和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
今年新兵报名应征有什么规定?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由于福建省取消了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应征适龄公民由原来的“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区分方法改为“城镇青年”和“农村青年”。
今年新兵征集的条件是什么?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2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在校大学生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青年为2002年年满18至19岁,在校女大学生可放宽到20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入伍;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10月6日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文化条件,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的征集限于2002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试点单位的大学生。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体格条件,除省征兵办确定的体检试点地区,均按照国防部1991年9月29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今冬征集在校大学生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部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的范围扩大到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其他设区市各选一所全日制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在校大学生的试点。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并可征集部分女性学生。在校女性大学生的征集范围只限于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