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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镇医改有大动作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2213
从昨天结束的2002年福建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福建省在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将继续增加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数量、采购药品品种和金额,在医疗机构人事分配上推行人事代理制。

  据介绍,今年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具体目标是:要有70%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在扣除医疗机构应有的药品差价收入后,形成的差价中要有不低于60%的比例让利于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药品”中,有50%的金额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并将集中招标采购扩大到一次性医用材料、器材。坚持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在理顺补偿机制的基础上,选择个别医院进行门诊药房改为零售企业的改革试点。

  从今年起在卫生厅直属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组建福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推行人事代理。新进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代管,逐步实现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在卫生管理体制方面,建立和完善卫生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试行用社会化医院管理委员会或理(董)事会下的院长负责制的模式来管理医院。

  此外,还将引入竞争机制,坚持推行病人选医生、医院的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建立医疗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体系,继续完善医疗信息定期公示制度,突出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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