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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是全国“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主题工作年”

来自:福建旅游之窗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2075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下大力解决我国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旅游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国家旅游局决定在2002年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工作重点是:抓住一个基础环境,突破三个重点环节,强化规制,加强执法。
    一个基础环境指综合治理城市基础环境,主要包括五方面:①严厉查处私拿私授回扣,做到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②大力整顿城市“一日游”市场,争取“一日游”无重大投诉;③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做到导游服务无“野导”;④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⑤开展旅游车船运营的安全整顿,力争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个重点环节是导游、旅行社、出境游市场。⒈全面清理整顿导游队伍。主要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坚决清理一批政治、道德、业务素质不合格的导游人员;颁布《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调整对导游人员管理的权利和责任;迅速建立和完善“专职导游”和“社会导游”两套组织体系和教育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和IC卡管理。
    ⒉大力整顿旅行社市场,具体举措包括四个方面:坚决查处一批违规违纪旅行社;加大对外开放步伐,允许少量成立海外控股或独资旅行社;加大对内开放,允许国内各类所有制成立旅行社;强化旅行社市场优胜劣汰机制。
    ⒊依法规范出境旅游市场包括四个方面:依法执行“六不准” ,坚决打击境内外违规;全面调整出国旅游经营体系,取消代办点,重新审批组团社,出台《领队管理办法》和《出境旅游服务标准》;强化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执法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行政和政治职责的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通报并停止其出境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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