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下旬,福建省民主评议旅游行风工作在自查阶段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转入第三阶段,即落实整改阶段。近两个月中,全省各级旅游局和受评单位根据民主评议旅游行风整改工作的要求,紧密联系各自的实际,采取各种措施,做好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较好地促进了全省行风的好精神。
一、深入进行再动员,进一步提高对行评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省民主评议旅游行风经过一、二两个阶段的工作,经过省、市、县三级旅游局和受评单位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和可喜的局面,但行评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有的单位不够重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感到今年任务艰巨、工作太忙。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行评工作的开展。转入第三阶段工作后,各级旅游局和受评单位对行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高大家对行评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0月22日,省局在厦门市召开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座谈会,明敏局长对行评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第三阶段的工作做了部署。11月27日,省局又在莆田市召开行评整改工作现场交流会,组织学习张家坤副省长在全省评议行风评议大会上的讲话,学习莆田市正确对待查摆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的做法,研究行评整改阶段查摆问题的分类梳理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旅游行风落实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对行评整改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全省9个设区市旅游局也先后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行评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再动员,大家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进一步认识到开展民主评议旅游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整改工作是搞好行评工作的关键、是检验行评工作成效的标志的认识更加明确。从而纠正了在行评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偏差,进一步提高搞好行评工作的自觉性,增强落实整改各项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了行评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梳理问题,制定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整改阶段工作开始后,各设区市旅游局认真按照省局的部署要求,把自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行评代表、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照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景区进行分类归纳、梳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也明确了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据统计,全省共梳理出问题417条,其中旅行社的175条,导游人员的52条,旅游景区的190条。到目前,已完成整改的354条,其中旅行社的159条,导游人员的43条,旅游景区的152条;现正在整改的63条,其中旅行社的16条,导游人员的9条,旅游景区的38条,整改到位率达到84.89%。
在整改阶段,各地各单位都采取了许多措施,保证了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做好查找问题“回头看”工作。只有在查找问题阶段找足、找准问题,整改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在进入整改阶段前期,各单位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自查“回头看”,凡是自查工作不到位的先做好自查工作,再进行整改。二是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在整改阶段,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一把手亲自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做到“四明确”:明确整改对象、明确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三是对受评单位整改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审核。一方面是组织行评办工作人员到受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同时配合行评代表和行评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发现整改不到位的,责成有关单位重新整改,并做好整改后的反馈工作,真正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保证了整改工作的质量。四是重视做好材料档案工作。到整改工作后期,各市按照省局行评办的要求,认真填写、上报《全省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查摆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以便检查督促,抓好落实;同时有的还采取一事一卡的办法,对问题的整改相关材料,按要求分门别类地建立了档案。
三、结合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行评整改各项工作
在行评整改工作阶段,省、市、县三级旅游局注意把整改工作与旅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辅相承、互相促进。一是整改工作与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根据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省、市两级相应成立了以旅游、公安、经贸、工商、交通、建设、技监等组成的协调机构,制定了整治工作的方案,先后3次组织开展全省打假打非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了“黑社”、“黑车”、“野导”等违法活动,解决了许多行评整改阶段应该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促进了全省旅游行风的好转。二是整改工作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相结合。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组织指导福州、厦门、泉州、三明、武夷山、永安等6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6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以此为契机,着眼于旅游行业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职业规范、岗位规范、服务规范,逐步使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标准化轨道,使城市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三是整改工作与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树立旅游业文明形象。如省局继续推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取得了新的成效,今年福州大饭店等2个单位被评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福建山水大酒店客房部等4个单位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三明市旅游局举行“诚信杯”文明导游员竞赛评选活动,龙岩市旅游局组织首届“闽西形象小姐”大赛,厦门市旅游局组织“厦门导游形象大使”等。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评整改成果
整改工作期间,全省各级旅游局和受评单位贯彻“纠建并举”的方针,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着力在建字上下工夫,增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的能力,巩固行评整改工作的成果。一是建章立制,加强行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方面抓好原有的公开办事制度、诚信公约等的落实,如有的单位将现有的制度上墙公布,有的单位对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等。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如为了提高导游人员的素质,省局近期研究出台了《关于强化导游人员培训和管理的规定》;针对旅行社管理方面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旅行社规范管理的规定》。二是把行评工作机制引进机关,概括受评单位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找出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业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严格行政执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旅游行政机关。
通过落实整改阶段的工作,我省民主评议旅游行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离省行评办的要求仍有差距。特别是旅游行业涉及面广、关联性强,有的问题整改有一定的难度,一时还无法整改到位。我们将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坚持不懈抓好整改,圆满完成整改工作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