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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黄金周:福建省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分析

来自:福建旅游之窗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604
    2003年春节黄金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39件,受理29件,结案27件。理赔金额计85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去年春节接受件数21件、受理件数21件),接受件数和受理件数分别增加了85.7%和38.1%;与去年“十一”黄金周相比(去年“十一”接受件数64件、受理件数53件),接受件数和受理件数分别下降了39.1%和45.3%。

    在接到的39件投诉中,厦门17件,受理11件;福州5件,受理5件;武夷山2件,受理2件;泉州2件,受理2件;省质监所13件,受理9件。在受理的29件投诉中,28件为国内旅游投诉。

    在受理的29件投诉中,投诉旅行社18件,饭店5件,景点4件,交通2件。在受理对旅行社的18件投诉中,旅行社降低等级标准7件,旅行社擅自增减项目2件,旅行社导游未尽职责1件,旅行社延误变更日程5件,其他3件。

    今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投诉特点分析:

    (一)全省没有接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恶性旅游质量投诉。投诉性质较轻微。全省各市旅游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旅行社和导游以及景点等旅游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二)与2002年“十一”黄金周投诉比较,2003年春节黄金周投诉景点、饭店、交通比重有所减少,尤其是交通投诉明显下降,没有出现以前黄金周买不到火车票、飞机票而引起客人大量投诉的现象。然而对旅行社投诉比重却明显上升,起因为旅行社服务质量未完全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主要问题如降低等级标准、变更行程、擅自增减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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