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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福州游客被扣留1小时

来自:新华网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84

旅行社为利起争执

  由于地接社之间在费用结算上产生纠纷,导致福州 19名参加上海、杭州等地双飞四日游的旅游者,被浙江宁波地接社“暂扣”一个多小时。
  ■“我们被当成人质,扣了一个多小时”
  游客李炎铮等人诉称,他们于 10月 1日至 4日,参加福州市国际旅行社去杭州、绍兴、奉化、普陀山独立组团的旅游,报价每人 1920元。 1日,他们一行 19人飞抵上海,由杭州“龙行天下”旅行社陈小姐接待。 3日晚,在返回宁波的路上,他们听到陈小姐与宁波地陪导游就她们各自旅行社之间费用结算问题起了争执。
  根据安排, 4日的行程是,早上六点半启程赶往杭州,在杭州游览三四个小时,而后乘下午 3时 10分的航班返回福州。
  可是, 4日上午 6点半左右,全体游客坐在车上等待出发时,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问题:先是陈小姐向游客借款 3000元,说是给这位导游的。接着在旅馆的总台旁,游客听到了她们之间的争执。当地地陪导游坚持陈小姐不给钱就不放人,陈小姐也坚持自己观点。此时她们全然不顾游客的权益,竟将游客当作人质扣押!当时游客们就给福州国际旅行社张颖小姐通报了情况,要求福州方面赶快解决困境。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他们愤怒不已,强烈要求让司机师傅把他们送到杭州,由陈小姐留下与当地导游理论解决她们之间的问题。
  ■行程延误,杭州游泡汤
  接着,更让他们感到气愤的事还在延续,据李炎铮等人诉称,当汽车开到出宁波高速公路入口时,司机接到陈小姐电话,说问题解决了,要车子就地等她同赴杭州。半个小时过去了,司机与陈小姐联系,陈小姐说她等银行 9点开门取款还给当地导游。大家在焦急等待中迎来了陈小姐,已经是 9点 45分了。以后的时间过程是这样: 12点半到杭州某餐馆,就餐后稍事休息, 1点半上车赶往机场。 2点到机场, 3点飞机起飞。
  ■福州国旅拒绝调解,要求按合同办事
  游客提出,由于旅行社方面拖延,取消了合同线路中杭州的旅游,违反了合同约定。为此他们要求旅行社方面应按他们此番旅游线路(地点)被耽误的比例,退还总费用的 25%(四个地点少去一个);按总费用 50%赔偿精神损失;补偿因此事件途中的电话费 300元。
  11月 20日,省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即与福州市国旅取得联系。 21日,福州国旅代表张颖到省消委会投诉部协商此事。当日,福州国旅表示,经研究决定,按《福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每人最多只赔 150元,福州国旅明确表示拒绝接受省消委会的进一步调解。
  ■省消委会发现合同猫腻
  省消委会投诉部段建平主任告诉记者,这起纠纷争议难以调解的原因在于《福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有关条款规定不明晰,旅行社因此有机可趁。《组团合同》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变更合同):乙方(组团旅行社)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旅游者)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 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 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段建平分析,该起旅游纠纷原因在于地接社结算费用时出现纠纷导致行程延误,处理这起纠纷的主要依据应是《组团合同》的第十五条。但如果按此条款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就可能耽误当天的返程飞机,旅行社方面不仅要承担当天机票损失和食宿开支,那样的话人均可能要增加近千元的费用。如果旅游者书面同意终止合同,旅行社也要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 5%的违约金。但旅行社并没有游客的书面同意书。
  但如果按第十四条的规定,旅行社擅自变更合同取消杭州西湖游项目,旅行社只须承担退还甲方(旅游者)直接损失,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即双倍赔偿西湖门票费和大巴费用,而西湖公园门票费只要 10元。因此旅行社宁可选择“擅自变更合同”条款赔偿,也不愿按“旅游行程延误”条款赔偿,所以旅行社均没有要游客书面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这两条条款并列就可能造成旅行社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就可能选择赔偿金额最小的条款。而事实上,旅游者损失的不仅仅是直接损失即门票和车费,旅客来一趟杭州不容易,如果想下次重游西湖的话就得重购机票和住宿,费用绝不止门票和大巴车费。但这些费用在第十四条并没有规定。
  省消委会在此提醒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游客完全可以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增加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都要由旅行社承担。
  段建平指出,游客参加上海杭州等地双飞四日游活动,却不能游玩主要目的地杭州,且在旅途遭遇不愉快的事情,这是因旅行社导致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法规,游客可以提出符合实际损失的赔偿请求,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赔偿。福州国旅单方面决定赔偿额度的做法是不妥当的。由于福州国旅拒绝接受调解,省消委会投诉部只能结案,游客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向福州国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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