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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春节黄金周全省旅游投诉受理情况

来自:新华网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25
  [本网讯]2004年春节黄金周全省旅游质监部门共接到各类旅游投诉70件,受理48件,结案4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去年春节接到件数39件、受理件数29件),接受件数和受理件数分别上升了79%和65%,理赔金额计14480元。其中,厦门58件,受理38件,建议11件,转办7件;福州3件,受理3件;武夷山1件,受理1件;泉州1件,受理1件;省质监所7件,受理5件,转办2件。在受理的48件投诉中,国内旅游投诉45件,入境旅游投诉2件,出境旅游投诉1件。按被投诉者类别分,旅行社22件,饭店13件,景点7件,交通4件,购物1件,其他1件。按投诉性质分,降低等级标准5件,擅自增减项目1件,导游未尽职责3件,延误变更日程2件,未尽告知义务9件,未尽协助义务1件,乱收费1件,其他26件。
  
  今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投诉呈现以下特点:
  (一)、全省没有接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恶性旅游质量投诉。投诉性质较轻微。全省各市旅游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旅行社和导游以及景点等旅游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二)、春节旅游投诉与“十一”、“五一”黄金周相比,接受投诉件数较大幅度下降,其中原因之一是中国人仍然保持春节回家过年的传统习惯,外出旅游人数不如“十一”、“五一”黄金周多。在投诉地区分类中,厦门投诉增加幅度明显增加,与去年同期相比(去年接到件数17件、受理件数11件),分别增加了240%和245%。其他地市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如省所(去年接到件数13件、受理件数9件),分别下降了46%和44%。
  
  (三)对旅行社投诉主要问题以降低等级标准、延误行程、导游未尽职责、未尽告知义务为主。以省质监所为例,省所受理的5起投诉主要发生在旅行社履行合同时服务质量未完全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引发客人投诉的。如福州某国际旅行社组团杭州、苏州、无锡等地游,原定12点航班改成下午3点,由于旅行社没有及时通知客人更改航班,客人提前到达机场,造成客人滞留机场,客人要求退团赔偿。我所介入后,该社努力与客人沟通协商,最后和客人达成赔偿协议,每人赔偿460元,6人共计赔偿2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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