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 24日晚,王先生与几个朋友到福州好世界大酒楼的“贵宾 3”包厢用餐。点菜时,王先生对一道 38元 /位的“翅汤斑球”产生了疑问:“这翅汤斑球有没有鱼翅?”
服务员回答“有”,并进一步反问道:“要不要加翅?加翅的话 268。”王先生思量,“翅汤斑球”一份 38元, 5人 5份大约 200元左右,加翅的话 268元,看来并不贵。于是,王先生同意了“加翅”。但结账时,他们却傻了,光一道“浓汤虎斑翅”的菜就得 1340元,而这道菜他们根本就没点。当即,王先生认为“好世界”存在欺诈和误导,向省消委会、福州市消委会和本报投诉。王先生指着菜单上的“翅汤斑球”说:“顾名思义,翅汤就是用鱼翅做的汤,服务员却误导我们加翅,然后简单地口头说什么加翅 260多,就换成了另一道菜。我们消费得不明不白。”对于这一点,“好世界”行政经理李勇红并不认为菜名存在误导,认为:“翅汤只是用翅熬的汤,这样的汤不会像清水那样淡,但并不代表就有翅,加翅当然要贵得多。”但他表示可以“打 8.5折”了事,后来又说可以打八折。但王先生对此表示不能接受。
福州市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郑宝华在现场协调时认为,酒店在对菜名进行解释时应该符合大众的理解水平。顾客在点菜时,服务员应该明确告知会换成什么菜,多少钱,不能含糊其辞。那么,在酒店消费时“吃完再看单,买单方知有变”的情形如何避免呢?省消委会副秘书长林江敏、投诉部主任段建平支了一招:点完菜后服务员报个总价,让顾客有个底,或将所点菜单呈给顾客过目,或让顾客签个字等等。顾客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酒店也应该主动这样做,就可以大大避免误解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