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部分标榜低团费的旅行团小费所占的比率较大,引起游客异议的情况,香港消委会建议旅行社将小费和其它必须支付的费用纳入团费。旅游业议会早前则推出新指引,对全港旅行团的导游费划一规定最高上限。
消委会在农历年期间,在机场访问了3864名外游返港人士。调查发现,72%被访者按照旅行社规定付足小费,但也有16%被访者不满小费为必然收取的项目,令团友不能就领队和导游的服务表现自行定出奖赏;团友也不满参加“晚机去早机返”的旅行团,例如4天团,实际服务时间最多有3个整天,但小费照日数收取。
调查又发现,部分旅游路线的小费占团费相当大,例如泰国5天团的团费低至1100元,但5天小费却由500至550元,小费金额占团费一半。再如菲律宾4天团的团费低至1100元,但小费却由380元至450元。
消委会认为,小费不应是“规定”要支付,而是用作鼓励更高质素的服务,金额应由消费者决定。为此,香港旅游业议会近期已就旅行团小费发出新指引,为各地旅行团的导游费设上限,由50至150元不等。(林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