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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月25日成立,这也是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李伟等出席成立仪式并讲话表示祝贺,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出要求。
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代表市委、市政府祝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他高度评价了上海农村信用社成立五十多年来,在促进农业增长、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作出的贡献。他强调,服务“三农”是农信社改革的出发点,也是农信社改革的落脚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要始终立足“三农”服务,研究上海农村的新特点、上海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上海农民服务需求的新变化,不断提高参与金融市场竞争与合作的能力,早日建成一家符合监管标准,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冯国勤表示,上海将继续按照中央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上海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路,支持、配合监管部门,努力营造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切实履行地方政府有关职责,促进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健康发展。
上海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上海农信的改革和发展。
在被纳入全国第二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市之后,上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在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本市城市化程度较高的现状以及上海郊区"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提出了对上海农信社进行全市统一法人股份制改造的实施方案。在改制过程中切实做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顺利完成了改制的各项筹备工作。
据悉,1951年10月在上海龙华乡成立的三个信用互助组揭开了上海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发展的序幕。截至2005年6月底,原农信社存款余额938亿元,贷款余额526亿元,总资产将近1155亿元。
新成立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落户浦东新区,定位于建设社区型零售银行,并高度重视服务"三农"和市郊经济的发展,市郊经济组织及个人客户将成为其目标客户主体。据悉,该行以发起方式设立,注册资本金超过30亿元,其股东包括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自然人以及内部职工,按规定单个股东所占股份总量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