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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将作为上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8月22日,市科教党委、市教委颁布了《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并在新学期试行。
形成以民族精神教育为根基的德育新格局
纲要提出,将民族精神的弘扬与培育纳入上海市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以帮助学生树立党的观念、国家观念、人民观念和社会主义观念为目标,挖掘民族精神的丰富内涵,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构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教育为重点的大中小学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民族精神教育的实施体系,形成以民族精神教育为根基的德育新格局,使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显著提高,进而为上海市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奠定基础。
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为重点
在国家意识教育过程中,要把国家观念、国情意识、国家安全和国家自强作为重点内容。在文化认同教育的过程中,要把民族语言、民族历史、革命传统和人文传统作为重点内容。在公民人格教育的过程中,要把社会责任、诚信守法、平等合作、勤奋自强作为重点内容。在民族精神教育实施过程中,要引导学生从树立远大志向做起,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
充分挖掘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课内和课外两大体系是实施民族精神教育的载体。要将民族精神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总体规划,充分挖掘各门学科的民族精神内涵和课堂教学在民族精神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课外活动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行、习、赏、唱、礼五个板块的建设,使学生在考察活动、社团活动、社会服务、农村、企业实践等活动中长见识、励精神、明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