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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万多块显示屏“渗透”申城各处 除了规范管理也要更好利用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97

  在上海,你只要出门,就会与一块块显示屏不期而遇。从电梯、门厅,到公交、地铁;从写字楼、医院,到酒店、商场,它们到处占据有利位置努力吸引人们的视线。这种人称“公共视频媒体”的显示屏,从2005年亮相以来,如今几乎已渗透到公共场所的各个角落,以超过6万块的总量,每年获取数十亿元的广告营业额。不过,贴着“请勿调低音量”、“请勿关机”之类标签,一些“公共视频媒体”滚动播出的广告,招来了不少批评。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通过调查走访,发现了“公共视频媒体”行业有失规范的种种问题。有的广告模糊一般节目和商业广告的界线,以“擦边球”形式混淆受众视听。这些广告以节目形式包装,不仅有剧情,还拍成“连续剧”。有一则广告以励志剧面目出现,讲述一个农村女孩在上海寻找爱的过程,几十天滚动播出,每集结束之后才亮出产品形象。虽然创意不错,但按照规定公共视频媒体只能播广告,不能播出其他各类视听节目;“连续剧”即便播出时注明“广告”以规避政策约束,但内容超出了商业广告范畴。
  
  同时,几乎铺天盖地的公共视频,给市民带来过度打扰。公交车上,以较大音量滚动播出的广告,让很多乘客备受吵扰。而在为自我宣传的广告中,公共视频将这样的吵扰夸成“优势”:“强制收看强制收听,有效到达消费者。”
  
  公共视频是眼下最热门的新兴细分媒体,它发布广告量的规模越来越大,有力地挑战着传统媒体。近三年中国户外公共视频广告以94.1%的年均增长率快速扩张,2007年广告营业规模已达41.8亿元。由于这种新兴媒体传播方式的特殊性,传统的广告管理办法难以与之适应。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党委书记陈燮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广播事业要健康、有序、协调、创新发展,就必须有前瞻性思考。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快,管理机构就必须进一步加紧转变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以促进和规范。”针对一些公共视频媒体打“擦边球”的现象,市文广局边学习,边实践,着手拟定措施,建立“广告”和“非广告”内容的划分办法。在严格执行公共视频行业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的同时,适应楼宇电视、车载电视、户外显示屏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管理规范《上海市公共视频设施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之中。
  
  在对商业广告信息加强监管规范的同时,市文广局也在思考,如何让公共视频媒体成为公共信息的发布平台,让它肩负起播放公益宣传片、政府公告、文化通知等公益职责。随着3G技术的普及,公共视频又将和手机连接,进行数据交换。这样,与人形影不离的手机将成为公共视频显示屏的延伸,信息和服务内容将大大增加。届时,承担起公益责任的公共视频,将以其影响力为市民提供更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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