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4月26日是第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此前夕,19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5起知识产权案件,侵犯“卡西欧”、“大班”商标权、“羽泉”表演权、“长岛别墅”楼书摄影作品著作权及对博士伦眼镜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者,均被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羽泉”沪上“轻松呼吸”
市第一中院法庭上曾响起人们熟悉的羽泉组合歌曲旋律,原来是这个演唱组合在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今天,他们可以“轻松呼吸”了(本报曾在2006年11月14日报道此案)。
演唱组合“羽泉”以一首《最美》成名,其演唱的《深呼吸》《冷酷到底》《彩虹》等歌曲受到广大歌迷的喜爱。去年5月,“羽泉”成员陈羽凡和胡海泉在上海家乐福古北店,买到了湛江华丽公司复制、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羽泉的2张DVD光盘。为此,两人将湛江华丽公司、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和联家超市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中,法庭当庭播放了被控侵权的光盘的22首曲目和“羽泉”正版CD中的同样曲目,将两者进行了比对。
法院认为,涉讼歌曲体现的是两原告的表演意志,所以这22首歌曲的表演者权应属陈羽凡、胡海泉,湛江公司、辽宁出版社的行为侵犯了陈羽凡、胡海泉的表演权,据此判决两公司立即停止复制、出版该作品,共同赔偿5.4万元。联家超市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所以仅判决其立即停止销售行为。
对待侵权都不手软
另外,记者今天上午还获悉,另外4起知识产权案件中,侵权者也都被法院判为侵权,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对其他想钻法律空子、搭名牌“顺风车”的企业或个人也是警示。
据悉,被判侵权的另4家企业分别是:
■上海博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绿奔贸易有限公司被判停止对日本卡西欧株式会社侵权,由博海公司赔偿人民币15万元、绿奔公司赔偿人民币5万元(本报将在明天的法治视窗中作详细报道)。
■上海新大斑食品公司被判停止对大班面包西饼公司侵权,在《新民晚报》上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上海圆通眼镜用品有限公司、济南百亮眼镜有限公司等被判停止对博士伦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解放日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广东黄河实业集团上海房地产公司擅自使用上海名扬广告公司拍摄的一幅摄影作品,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赔偿名扬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并支付名扬公司为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