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家《征兵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市政府征兵办8月11日发布2004年兵役登记通告,为今冬征兵作准备。登记的时间为8月15日至31日。
通告说,凡具有本市户口,200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不论待业、在职或在校,均应到本人户口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有志参军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女性公民,可在兵役登记期间到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登记报名。
通告规定,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明及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往年已登记并已领取《上海市公民兵役证》的适龄公民须携带户口簿和兵役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通告指出,凡不按规定参加当年兵役登记或者审核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部门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以及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为62757242,电子信箱为:
shzbb@stn.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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