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日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2月25日向媒体解读相关内容时表示,该条例对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意义重大,金融办将出台具体落实措施,而成立上海金融联合会或将成为“落子”第一步。
上海金融联合会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成立,目前已在民政部门预注册,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上半年可挂牌运转。作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联合会将吸引上海各类金融机构参与。金融办表示,该团体将为金融机构间相互交流搭建平台,还将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学术研讨,对金融机构人才的综合性培训也在该团体工作范围之内。同时,金融办还将于年内成立金融服务中心。该中心为金融办下设机构,主要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政策解读等服务内容,还将涉及国内金融高管培训,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培训等领域。
草案的出台是上海落实国家战略的具体举措,同时更加突出了上海主动而为的积极性。市金融办副主任马弘昨天在解读草案时表示,规范金融机构行为、金融交易关系是国家层面的立法权限。地方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要是夯实基础,以营造金融发展环境、聚集金融机构、强化配套服务。草案将着重解决本市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在发展中自身无法解决的人才、创新、信用、法治环境等方面问题。
马弘表示,草案的重要意义在于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上海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明确了社会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形成有法可依的合力,包括明确了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内涵、区域规划和政策环境,资金投入也有了明确的预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