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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 上海推出五项举措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83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部署,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明确了本市公务员选拔和培养的基本方向。据此,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推出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力度的五方面举措:
  一是推动公务员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建立“先选调、后招录”选拔机制,市级机关、区县机关一般先从区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等基层单位选调。
  二是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市级机关、区县机关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
  三是扩大从优秀村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中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把熟悉基层、了解民生的基层干部选用到合适的公务员岗位上。
  四是有计划地组织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市级机关中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市级综合部门的公务员,任职前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在三年内有计划地安排到区县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一年以上的锻炼。
  五是在机关部分特殊职位实行聘任制。各级机关中经济、金融、信息、规划等特殊专业技术职位,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的方式,选拔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优秀人才任职,实行合同管理。
  据悉,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目前已经开展了全市公务员公开选调交流、部分市级机关选调处级干部到基层任职、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等工作。同时,在即将启动的2010年度本市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从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力度,提高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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