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记者从市高院获悉,从去年初开始在上海法院实行“一方退出机制”,构筑法官和律师之间的“隔离墙”,目前上海法院系统已有39名法官被调离审判、执行部门,15名法官的配偶退出律师队伍。一年间,上海法院接连推出禁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不服判决申诉的当事人“每案必谈”等多项举措,消除公众“合理怀疑”,防范司法腐败。
“这位法官的丈夫是名律师,她审案子能公正吗?”针对这种来自当事人的疑虑,去年初,上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一方退出机制”,明确规定:凡法官的配偶是律师的,要么该法官调离审判、执行一线,要么配偶改行。目前市高院机关,静安、杨浦等10个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部门以及全市三级法院院级领导、审委会委员都已实现“一方退出”,完成率逾54%。市高院院长应勇表示,构筑法官和律师之间的“隔离墙”,就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从而提高树立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我的这起案件跟他那起案件情况一模一样,为啥判决结果却差别这么大?”针对一些当事人这样的疑问,为了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从而导致司法不公,去年7月市高院出台《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比如商事案件中的合同违约金,现在就明确要求法官至少考虑合同履行程度、违约方过错程度等七方面的因素来确定,不允许拍脑袋搞‘一刀切’。”市高院民二庭庭长俞秋玮表示,《指导意见》的推出有利于法律执行的统一性,将有效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法院判我输,我想不通,肯定是你们枉法裁判!”面对一些败诉当事人的质疑,上海高院也进一步完善了沟通渠道,明确规定对申请再审案件全面实行“每案必谈”制度。每一起申请再审案件,法官都必须与当事人见面,或者询问沟通,或者进行听证。市高院申诉审查庭庭长孙培江说:“大部分当事人一辈子可能也就上一次法院,不仅要让当事人赢得明白,更要让当事人清楚输在哪里,这样他才会服从判决、主动履行义务。反之,如果缺乏沟通,当事人就会对法院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申诉审查法官们普遍反映,多了一道面对面的程序,也就多了一个找准申请再审事由的切入点,多了一点平息矛盾的可能,也能多争取到一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去年全年,市高院申诉审查庭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2414件,审结2984件,其中203件经过调解后达成和解或由当事人撤回了再审申请,且未发生矛盾激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