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心灵在司法护佑下重生 上海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全覆盖
刚满18岁的小余原本是沪上一所高中的优秀生,可就在18岁生日前的两个月,他却因为一时冲动伙同他人抢了同学的手机,并将同学殴打成轻微伤。虹口区检察院通过调查后,了解到余某属于初犯偶犯,经心理测试并了解家庭情况发现余某都符合不羁押条件,即与上海富大(集团)公司联系,将余某放入设在该公司的“阳光基地”中进行三个月的诉前考察。由于表现出色,考察期满后,检察机关对余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同时余某被富大公司录取为正式职员。
在上海,正有越来越多的像小余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在专业化的司法保护下重新回归社会。1月17日获悉,上海市检察院日前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全市形成了区县、市检察分院和市检察院三级专门工作机构,成为全国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全覆盖的省级城市。
“构罪皆捕”到“逮捕为特殊”
如果不是检察机关的那一纸“不起诉决定书”,张林和李浩(均系化名)的人生之路或许将重新改写,两人的大学之梦也将成为泡影。案发时,两人均系本市一重点高中高三学生,因与同学发生小矛盾,与另外5名同学一起“教训”对方。7人分别对被害人殴打并抢走了一部诺基亚N82手机,被害人被打成轻微伤。接手此案的检察机关在审查时发现,7名少年平时表现良好,案发后十分后悔,在家长陪同下登门道歉并积极赔偿了一切费用,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承办检察官在综合各方因素后决定对7人采用取保候审方式,并根据其诉前考察表现,决定对他们适用相对不起诉。
从以往的“构罪皆捕”到如今的“不捕为一般,逮捕为特殊”,折射出上海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上少年优先、平等保护的司法价值理念。
建立全方位观护帮教网络
17岁的小军去年从老家来沪找工作,因缺乏技能找不到工作,便在闵行区抢夺了价值500多元的手机。闵行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考虑到小军是初犯、偶犯,而且有准自首情节,因此对他实施取保候审,并将他列入区内观护体系。在观护体系中,小军得到了实习培训以及帮教的机会,检察机关在3个月之后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如今,小军已在宝山一家建筑企业找到了工作。
上海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员,其中包括很多随父母来沪的未成年人。城乡的差距,教育的缺失,家庭关爱的缺乏,使得外来青少年犯罪率直线上升,也由此引发了社会的关注。针对这一现状,上海检察机关创造性地提出建立一张全方位的观护帮教网络,让这些来沪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平等的司法保护。
“污点封存”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高三学生小峰的成绩更好了,现在他正专心复习备战高考,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失足记录”会影响将来的前途。一年多前,他因伙同他人殴打抢劫同学,被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案子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经过3个月的诉前考察,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不影响小峰今后的前途,检察官没有将他的不起诉决定书发出,在经过又一次为期3个月的考察后,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封存他的这份“污点记录”。
这是上海检察机关试点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的一个真实案例。两年来,已有近20名涉案未成年人享受了这一“减免”。“我们适用‘污点封存’,主要针对在审查起诉阶段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诉前考察表现良好的,封存其不起诉决定书;二是刑罚执行完毕的,考察期间无再违法和再犯罪的,封存其判决书、服刑记录及其他相关记录。小峰属于第一种。”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樊荣庆表示,上海检察机关今后仍将继续探索这一制度,为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创造有利条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