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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措施 提高办理质量(市监察委供稿)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4

  今年,市监察委共收到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件,政协提案11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5件。截止4月5日,所有书面意见和提案均已办复。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亲自办理
  (一)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2月9日,市纪委书记办公会对办理工作进行研究,世谦同志要求全委同志认真负责地做好意见提案的办理、答复和落实工作。2月12日,监察委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学习和传达市领导对办理工作的有关指示,并对全年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室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代表、委员的智慧集中起来,吸纳和落实到工作中去。(二)抓住二个环节,明确工作目标。一是落实责任。从委领导、承办室领导到具体承办人,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明确目标。委机关内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意见提案的办复率和走访率达到100%,问题解决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有所提高。(三)坚持领导带头办理。认真落实办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对重要的意见提案,由委领导直接负责办理,亲自研究相应措施,亲自走访代表委员,亲自审核答复意见。
  二、落实责任,规范办理
  (一)归口办理。把意见提案落实到各有关职能室,各承办室再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例如,纪检监察六室是全委办理数量较多部门,他们把办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专门召开室务会进行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二)加强协作。对意见提案主办件,注意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商,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如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六室在办理中,积极与有关委办局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有关工作信息,使答复内容尽量做到全面和准确。(三)上门走访。正式答复前,都坚持上门进行走访。有的代表委员白天工作忙,承办室就利用晚上时间约见,尽量能进行面对面沟通。有的委员对“用作参考”的办理结果有想法,承办人员就主动上门介绍情况、耐心解释,最后得到了委员的理解。(四)规范程序。办理前,全委拟定了《2004年意见提案任务分解表》、《2004年意见提案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在办理中,认真填写《2004年意见提案(主办)办理情况反馈表》,并及时报送委领导,便于掌握办理情况。办复后,由委监察综合室统一填写《2004年意见提案办理工作完成情况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网公布。
  三、制定措施,推动工作
  (一)通报情况。“两会”后,在认真分析梳理的基础上,把代表委员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检查、完善政风行风的测评工作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以简报形式分送市纪委、市监察委领导和机关各厅室,以及有关机关,及时了解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二)积极采纳。如监察综合室把代表委员提出的“整治药价虚高,将药品回扣问题列为行风检查项目”、“电子消费卡使用重在疏导”等意见和提案,摘录到《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网上信息专栏上。同时,对意见提案中反映的具体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拿出解决的办法。(三)开门办理。如对“进一步推进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本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等提案的办理,分别邀请相关特邀监察员共同参与办理,并就有关问题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办理质量。(200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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